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数
教学科研岗146个。应聘专业(方向)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5.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
6.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可通过网络或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网络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报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及报名表发送至相关二级学院招聘联系邮箱,学院招聘邮箱及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至2023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考核
学校组织由相关单位的领导、教授、副教授或相关专家组成7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以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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