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4-03
- 截止日期:2024-04-05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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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河北工作地点:承德,唐山,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石家庄,邢台,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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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其他栏目分类:科研人才河北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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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供参考):水利工程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水文中心)及11个直属中心均为省水利厅直属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省中心机关在石家庄市,11个直属中心分驻我省11个设区市,共设置35个水文勘测队,负责辖区内水文监测,水文站、水位站、雨量站、地下水站的运行管护。主要职责是:承担水文发展与改革的重大专项研究;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护,水文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承担水文计量器具的修理、检定校准和水文仪器设备研发及推广应用;负责地表水、地下水水文水资源监测和信息报送,水文情报预报预警,参与水旱灾害、突发水污染、水生态安全等的应急监测;负责水文水资源资料和有关成果的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承担地表水、地下水水文水资源分析评价和科学技术研究等,为省内水事纠纷和涉水案件提供水文技术鉴定、为水平衡测试提供技术支撑;承担水文水资源计算与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评价等水文技术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拟选聘工作人员10名,硕士研究生10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均用于“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单位人员处于新老交替高峰期,经验丰富的水文专家退休较多,专业人才尤其是高层次水文专业人才较为短缺。本次面向基层选聘一批急需的高层次水文专业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地点: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3)具体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209室
(4)提交材料:报名者需按下列顺序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另外,如毕业证只体现一级学科专业名称,还需提供所学方向的学校证明及成绩单(须有导师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处章)。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与现场报名相同。报名者可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按照下列顺序和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58308167@qq.com,邮件主题:“XX(姓名)+专业”。
①报名表(附件2)PDF扫描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PDF扫描件,2024年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扫描件;另外,如毕业证只体现一级学科专业名称,还需提供所学方向的学校证明及成绩单扫描件(须有导师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处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材料审查后,会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是否成功。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复审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通过面试测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高的确定为该岗位的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最高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专业能力得分高者优先(专业能力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专业能力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公示栏张贴。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组成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水利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提出聘用意见,签订就业协议,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696562(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185909(省水利厅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静茹
联系电话:0311-85696562
电子邮箱:258308167@qq.com
附件1:附件1:2024年省水文中心选聘岗位表-3.27(2).xls
附件2:附件2;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lt.hebei.gov.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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