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土保持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时间:2023-10-19
  • 截止日期:2023-11-10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
    四川
    工作地点:
    宜宾
  •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栏目分类:
    政府与事业单位四川机关事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
    详见正文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土保持中心面向屏山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考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土保持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屏山县水土保持中心考调岗位面向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屏山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调条件

1.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考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本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11620231110900-12001400-1800)。报名地点:屏山县水利局1016室(屏山县岷江大厦10楼)。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填写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资格审查。报考者持附照片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最近一次的聘用人员登记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其中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提供加盖鲜章且有效的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备案表)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试

1.考试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凭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考调名额与报名考生及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均不得低于13(以报名表及面试签到表为准)。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本次考调计划。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

2.业绩考核计分办法。近三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一个年度优秀计1分;从事水利工作满一年的计0.5分,满五年及以上的计2.5分(需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计算水利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计1分(因年度考核优秀被嘉奖的不重复计分)。上述计分事项可累加,以上计分有关文件、资料需本人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工作所在单位公章),逾期提交不予确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业绩考核计分。

(三)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由长到短、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递补

因体检、公示期、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5602412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六、相关咨询电话及信息公布网站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31-5723602,地址:屏山县水利局(屏山县岷江大厦101016室);监督电话:0831-5602412,地址:屏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屏山县岷江大厦101028室)。

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bps.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调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屏山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屏山县水土保持中心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doc

屏山县水利局

2023101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ps.gov.cn/zwgk/rsxx/rszk/202310/t20231018_1914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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