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7-26
- 截止日期:2023-07-31
-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
所属省份:贵州工作地点:黔南
-
报名方式:其他栏目分类:企业招聘贵州企业
-
需求学科(供参考):详见正文
贵州惠水利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水建工集团)成立于
公司坚持“万丈高楼平地起、人间景彩建工添”的企业宗旨,始终秉承“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重服务,讲效益、求发展”的企业理念,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于县域经济发展,是一家“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拓市场”的国有施工建筑企业。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主管。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报名条件筛查、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惠水建工集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海涛 惠水建工集团董事长
副组长:黄涛 惠水建工集团总经理
监督员:杨洪登 惠水建工集团纪委书记
组 员:黄明东 惠水建工集团副总经理
王天海、汪启宏及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相关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1名。
2.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以上证书。
(3)会计及相关专业、金融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4)年龄25周岁(
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服从组织安排;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认同集团企业文化,能遵守劳动纪律,无违法乱纪现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4.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尚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以及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惠水建工集团应聘登记表》(附件),并将简历、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会计执业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517696401@qq.com,压缩包和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与网上报名资料相同,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表等资料交至惠水建工集团综合部。
报名时间:
联系人:李先生 文女士
联系电话:0854-4909088
报名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一组团一楼惠水建工集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后,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确定入试人员名单。
五、招聘流程
1.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面试)采取情景模拟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个性特征和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重点是业务能力、对外协调能力、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形象举止等,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如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
面试结束,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在惠水县人民医院或惠水县中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出具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情况。
4.公示
考察合格的通过公司公示栏、招聘公告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5.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聘用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隐瞒或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
六、薪酬待遇
1.公司根据聘用人员的综合条件,与聘用人员面谈确定薪酬待遇,入职后公司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年终奖。
2.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七、其他
1.惠水建工集团公司纪检部门负责对本次招聘作全程监督,如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应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反映。
监督电话:0854-4909088
2.招聘期间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惠水利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惠水利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07/t20230725_81254143.html
附件下载异常:因平台URL协议兼容性原因,公告正文附件材料可能存在无法下载情况,届时您可复制附件链接并新建页面打开查看。
来源链接打开异常:若文中“来源链接XXX”无法正常打开,属内容来源网站异常情况,本平台无法监控处理,如有需求,可持续关注相应链接修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