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5-24
- 截止日期:2023-06-09
- 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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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浙江工作地点: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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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栏目分类:科研人才浙江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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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供参考):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是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联合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位于浙江省舟山市,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为海洋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主要从事智能机电装备、水产养殖与精深加工、海洋生物、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材料、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涉海新兴产业和其他围绕科技创新与健康发展方面的研究、开发,以及分析测试、加工等技术服务和海域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海洋测绘等技术咨询服务,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服务于国家海洋战略和地方产业发展,并支撑浙大海洋学科建设。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智能装备开发 | 1 | 博士研究生 | 机械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 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2日后出生) |
三、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http://zoceanc.zju.edu.cn其中,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为发布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舟山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9日下午16:30止。
2.报名办法: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见附件1)至邮箱:570071056@qq.com,邮件名备注:(2023年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应聘+姓名+高校人才网)。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综合素质测评、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环节。若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根据成绩排名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反映。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8171378,监督电话:0580-8171351。
附件-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3/5/22/art_1229289803_3806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