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4-13
- 截止日期:2023-04-21
-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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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辽宁工作地点: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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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栏目分类:政府与事业单位辽宁机关事业辽宁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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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供参考):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水产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海洋生态室(以下简称生态室)是海洋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海洋生态保护有关的业务、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9名劳务派遣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湿地生态研究助理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湿地生态监测与评估技术研究;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海洋生物质控科研助理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生物质控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海水浴场赤潮监测与科研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生态学、生物化工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和野外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海洋生态技术类报告编写经验以及野外作业经验者优先。
(三)核电冷源生物监测助理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核电冷源取水海域,水母、大型藻类、贝类等冷源风险生物监测预警,野外采样等工作,以及冷源风险生物生态学研究工作;
2.招聘人数:4人;
3.专业要求:生物学、水产学、生态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能够从事野外采样等工作;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经验、熟练驾驶技术者优先。
(四)海洋生态质量评价研究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生态质量监测评价研究工作,协助开展浮游生物粒径谱研究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渔业资源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练掌握海洋浮游生物鉴定技术,熟悉浮游生物粒径谱技术,熟悉标准、规范、指南等制修订工作;具备现场采集海洋环境和浮游生物样品能力;熟悉海洋生态系统监测与评价技术,熟悉生态学模型;同等条件下,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论文者优先。
(五)微生物污堵防控科研助理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水反渗透膜污堵防控技术和管道微生物腐蚀防控技术研究等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环境工程、海洋化学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掌握实验室操作技能;具有水处理或海洋化学相关背景的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具有微生物学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六)科普宣传推广助理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生态室开展科普馆管理和科普宣传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生物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水产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具有科普宣传、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以及举办培训、宣传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开展过相关科普工作者优先。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相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与招聘联系人沟通确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fxfeng@nmemc.org.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部门+岗位序号+姓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www.nmemc.org.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评定职称。
(三)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人员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执行分级工资;其他待遇:外业补贴、五险一金、职工食堂、工会福利、完善的休假制度。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封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82512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表
2.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室
2023年4月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emc.org.cn/tzgg/202304/t20230411_10258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