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3-03-30
- 截止日期:2023-04-22
-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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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份:上海,江苏工作地点:上海,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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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网上系统栏目分类:政府与事业单位上海机关事业江苏机关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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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科(供参考):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2023年度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水利发展研究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的战略发展、政策法规、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前期、综合调度与管理、科研创新、技术审查与咨询等工作。
2.综合事业发展中心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承担太湖局授权的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工作、在沪单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机关事务管理、防汛机动抢险应急保障及在沪办公用房、集体宿舍统一管理等工作。
3.苏州管理局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江苏省苏州市,主要承担太湖局直管工程—太浦闸工程和望亭水利枢纽的运行与管理,履行太湖局水利督查专职实施单位职责,承担太湖局授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涉水行政许可项目检查督查等工作。
4.太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主要负责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管监测,承担流域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太湖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五、主要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2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专业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查询。
每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5:1方能开考,最低不得小于3:1;如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用人单位将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4.各招聘单位考务咨询
http://www.tba.gov.cn/slbthlyglj/upload/ueditor/1680156300068.png(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为线上笔试,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笔试流程等有关具体事宜将提前在中国水利人才网、太湖局门户网站公布。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水利相关知识和职业能力等方面内容,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2.面试与资格复审
(1)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
(3)各招聘单位于笔试结束后10天内通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
(4)合格分数线: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和要求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
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单位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太湖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回避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中国水利人才网、太湖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招聘动态,保持电话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113、63204391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1-25101177、25101180
附件:太湖局2023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太湖局2023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6人)20230329.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tba.gov.cn/slbthlyglj/tzgg/content/4cbb520d-7cd0-41e3-ab